问题 | 村民的口头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村民的口头土地合同生效了吗? 在中国,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以来,农民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一直比较稳定,但许多农民的土地相互孤立,无法连接在一起,由于一些农民因务农或其他需要,口头交换了双方原本承包的土地,但由于时代和利益的变化,双方经常发生纠纷并向法院起诉。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确定土地口头交换协议的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然而,这项规定只是一项被禁止的规范,而不是有效的规范,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未签订书面土地交换合同不一定导致交换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该法第22条还规定,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据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以书面合同的存在为要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也不以书面合同的存在为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双方以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订立本合同。虽然口头土地交换协议没有以书面形式公布,但它也是一种合同形式。只要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土地交换的意图真实,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口头土地交换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换,则口头土地交换协议应被视为合法有效。土地交换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交换土地双方的承包权利和义务也随之交换,即:,双方失去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交换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小编整理的村民土地口头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一般来说,法律没有特别约定的,村民土地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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