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在哪里成立 |
释义 |
1、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时间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决定。也就是说,当承诺生效时,当事人应当受合同关系的约束,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我国合同法采用到达原则,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即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验收生效 但是,在确定验收生效时间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1。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迟延到达的。根据《合同法》第29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按照正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但因其他原因到达要约人时承诺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下列原因不接受承诺:承诺超过期限,即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但由于其他原因(如邮政部门延迟投递信件),承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送达要约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未能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承诺不接受承诺,则该承诺应视为有效,承诺的有效时间应根据承诺通知实际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确定 如何确定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这是根据要约的方式来确定承诺的时间。如果要约是通过信函或电报作出的,承诺期应从信函中规定的日期或电报的交付和发送日期开始。如信件没有注明日期,则该信件须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起计算。如果要约是通过电话、传真或其他快速通信方式发出的,承诺期应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见《合同法》第24条)。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受要约人接受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如果未规定具体系统,数据电文首次进入报价人任何系统时应视为到达时间。通过直接对话进行验收时,收到验收通知的时间为验收生效时间。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受要约人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以行为作出承诺。验收一经实施,即视为验收生效时间。本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承诺的生效时间。如果合同只有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则批准或登记的时间应为承诺生效的时间。需要签署确认函的情况。通常,合同是在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的,但有时双方当事人会提出,只有在一方或双方在谈判中签署最终确认书后,合同才能正式成立。《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以信函、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署确认书。签署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确认实际上是与接受联系在一起的。在双方达成协议后,一方要求以其最终确认为准,因此他发出的确认实际上是其对要约的最终接受。可以看出,确认是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判断是否做出承诺的要素。如果一方通过信函、数据电文等方式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以最终确认为准,则双方在发出确认之前达成的协议仅为初步协议,对双方均无实际约束力。因此,在正式承诺之前的任何阶段,缔约方都可以在不受初步协议约束的情况下要求确认 当然,在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后,一方违反已达成的初步协议而不签署确认书是错误的;合同另一方因过错致使信托利益受到损害的,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关于允诺人作出承诺后签署确认书的问题,实际上是推翻或否认已确立的合同,构成违约。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的地点和时间往往密切相关。根据《合同法》第34条,“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由此可见,承诺生效的地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方。由于合同成立地可能成为决定法院管辖权和选择法律适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原则上澄清合同成立地非常重要,承诺生效的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但也应根据合同是不必要的还是必要的形式而有所不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按照中国《合同条例》的规定,法定或者约定的格式完成地为合同成立地,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见《合同法》第35条)。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惯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如果双方另有约定,根据双方的约定,上述信息为lyba小型编辑收集和整理的相关信息。com为您服务。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一般来说,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应根据具体合同进行分析,每个合同的时间和地点是不同的。如果您有任何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律师咨询,欢迎您前往卢巴。进一步咨询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浙江律师深圳律师江苏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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