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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事实
释义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事实
    

案例回顾: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合同引发纠纷
    

2002年11月9日,安*以其妻子郑*为被保险人,向焦作**保险公司投保了20000元的人寿保险,并支付了1580元的初始保费。2002年11月12日,保险公司签发了一份保单,保单上注明投保人为安*,被保险人为程*,合同生效日期为2002年11月13日,付款日期为每年11月13日,付款方式为按年支付,付款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2日,保险运营商为Kong*
    

签订合同后,an*未在第二年的保费支付日向保险公司支付第二年的保费。2004年1月16日,Kong*向该公司提交了恢复合同效力的申请。同年1月19日,保险公司签发背书,批准恢复合同效力。孔*当天将1580元的安全*保险费交给公司,公司当天开具收据
    

2004年6月14日,被保险人程*病逝。同年7月13日,安*提出了索赔解决申请。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在保单恢复后180天内因病死亡为由终止保险合同,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扣除手续费后,保险费返还948元。安*拒绝接受处理结果,向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判决:保险合同合法有效
    

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与安*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意图的真实表达,合法有效,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处理保险业务的孔*承认复职申请是他自己写的,并由安*授权,但安*拒绝了复职申请,并且保险公司未能提交安*授权的有效证明,因此,Kong*的复职申请没有代理权,也没有法律效力
    

Kong*是办理保险的保险公司的推销员,收取保险费的行为代表保险公司。因此,应当认识到,定安*已在宽限期内支付了第二年的保险费,且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止。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规定向受益人支付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一审法院裁定,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了6万元的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河南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河南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按照保险条款申请复职的,复职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还应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或体检报告。经保险人同意,本合同自被保险人按照本规定补足所欠保险费和利息后第二天起恢复生效,是否恢复本合同以*申请(要约)为准,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保险公司对*付款(接受)的批准和通知,以及合同恢复的法律事实。因此,合同的复杂效力是一种新的合同行为
    

在本案中,复职申请由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理*填写,保险公司称孔*受安*委托代其填写,但他没有在一审和二审诉讼中提供证据,因此无法确认安*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复职申请。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陈述:如何在整个案件的相关事实和审理过程中确定合同成立的事实
    

,问题的焦点在于两个方面:
    

首先,申请恢复原状的程序是否有效,这决定了合同是否继续成立。如果复合效力不成立,合同就不能产生相应的约束力。从案例可以看出,投保人不仅委托保险人代为支付保险费,还收到了相关收据(按照一般程序,保险公司会将背书副本发送给投保人)。在这一过程中,申请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表明申请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承认了该代理法和一系列合同恢复活动。因此,尽管安*本人没有明确的书面意向表达,并口头否认,但其行为表明,向保险公司申请复职应被视为其真实的意向表达。因此,确定恢复不成立是不恰当的。其次,恢复后的合同是新合同法还是原始合同法决定了是否可以根据合同进行赔偿。如果是原合同的延续,不受180天不支付死亡赔偿金的限制,保险受益人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如果是新合同,可能会受到180天内不支付死亡赔偿金的限制,并且保险受益人无法获得赔偿。根据保险合同设计的一般惯例,恢复原状是保险合同成立时设定的一项重要条款。当投保人因经济或其他原因未能支付保险费时,保险公司赋予投保人继续享受合同利益并保持合同效力的重要权利。也是保护申请人权益的体现。作为原合同持续有效的重要保证,恢复条款和行为是原保险合同赋予投保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和利益。不能认为仅仅因为投保人履行了原保险合同赋予的权利就发生了新的保险合同行为。即使双方作出新的要约和承诺,也只是对原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的重申,不能认为出现了新的合同行为或合同内容。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原合同的规定赔偿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行为是保险合同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应当通过准确的法律分析和事实调查,合理确认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否则,由于判例的影响,将来可能会给保险合同的一方带来不公平待遇。当然,保险公司也应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营销人员的诚信教育,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内部标准流程审核各种合同要素的完整性和合法性,避免合同失效。否则,不仅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大大降低公众形象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如何确定合同成立事实”问题的回答。保险合同行为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如果双方都表达了真实意图,则可以确定合同成立。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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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