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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经授权的代理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释义

1、 无权代表善意第三方行使撤销权
    

关于善意第三方的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生效,但纯粹受益合同或者根据其年龄、智力、心理健康状况订立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批准《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法定代表人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法定代表人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的对方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
     因此,作为法律行为能力有限的善意第三方不能决定其自己的行为是否生效,但可以拒绝其生效,即该行为不生效;此时行使的是拒绝权,即不完全决策权和不撤销权。有限行为能力善意第三人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是一种不完全确定的行为和不可撤销的行为
    

在法理上,有限行为能力善意第三人的行为是故意不真实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善意第三方拒绝生效即为拒绝生效。该行为的生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权利,因此善意第三人只有权决定不生效,而不是决定生效
    

没有代理权的善意第三人可以决定自己的行为不生效;但是,由于表面代理,第三方可以要求我承担代理行为的后果,这在法律上被视为我对外观授权的责任。因此,未经授权代理善意第三人的行为是完全可确定的行为
    

善意第三人无权处分善意第三人,可以决定其行为不生效,也不能决定其行为是否生效。因此,无权处分善意第三人的行为是一种未完全确定的行为。但是,由于善意取得的适用,善意第三人无权处分,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当注意什么?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受到下列限制:
    

(1)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未经授权的代理行为生效之前决心如果委托人已表示其批准意向,则第三方不能再行使撤销权。(2)第三方必须与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真诚合作,即第三方不知道未经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仍然故意与其进行民事行为的,第三人无权撤销。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如果对他人造成损害,第三方和未经授权的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3)原则上,撤销的内容必须涵盖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的所有行为。不允许撤销不利部分并保留有利部分,也不允许第三方仅撤销其义务并保留其权利。但是,如果行为的内容是相互独立和分离的,也可以行使部分撤销权。(4)原则上,撤销意向的表达应当向委托人表达,但向未经授权的代理人表达撤销意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外,撤销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视具体情况而定。(5)撤销权的行使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要求未经授权的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行为人对未经批准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p>

以上就是小编给你整理的。第三人撤销权一般存在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中,只有在权利人确认后才能行使。它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两者不能混淆。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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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