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务期后终止合同是否属于违约 |
释义 |
在约定的服务期终止后是否违反了合同? 是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有必要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服务期限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果雇主和雇员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四)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雇主不能要求雇员支付违约金。因员工过错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员工应按照服务期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样,只要雇员和雇主在劳动合同中就服务期限达成一致,一些工人就可以避免故意制造可以被解雇的理由来“诱使”雇主终止劳动合同,从而避免服务期限的约定,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如果您在服务期间遇到违约金纠纷,需要专业律师帮助您提供法律咨询,欢迎您咨询律师协会。com获取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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