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对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有何规定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对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有何规定?答:《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事项。”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劳动派遣协议》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辅助或替代性岗位上实施。“ 也就是说,只有依法成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配合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有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沟通来解决。如果您不知道内容,想了解更多,建议您在霸王在线律师的帮助下及时寻求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