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押金不适用 |
释义 |
所谓押金罚则,是指支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保证金形式,《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其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了违约金的适用条件(一)必须存在违约行为。违约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的前提。违约是指不按合同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根本违约,即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包括不能履行合同,延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II)必须存在合同目的失败的事实。违约金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此处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三)违约与合同目的的失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合同或未能达到合同目的不一定导致适用定金罚金。只有当两者同时存在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适用押金处罚,即,只有在因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因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适用定金,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按照违约金的比例适用定金。”终止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是关于违约金适用条件的具体规定。 1.对保证金的内容没有书面协议。 2.没有实际支付保证金。 3.当事人支付保留金、保证金、保证金、合同金、保证金或保证金,但对存款的性质不一致。由于不可抗力和事故,主合同无法履行 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要书面约定,并当面约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来到律师协会网络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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