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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释义

1、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24:00为准。“当老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最后一天收到提款单时,该提款单在该天的任何时间点均有效。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应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
    

(2)(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四)劳动者退休、退休或者死亡;(五)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首先,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完全或者大部分不能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残疾就业补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第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受伤,并在

(二)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本条规定,老职工应当知道,不能终止的条件不是无限期的。当不能终止的法律条件消除后,如果孕妇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出现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如果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方可以提前多次通知另一方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老员工,当您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合同的终止是自然终止。雇主无需提前30天通知您,也无需向您解释原因。你不能强迫雇主解释原因。只要满足期限届满的条件,雇主和老员工都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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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