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 |
释义 |
1、 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可以续签,你也有权要求双倍工资。但是,在补充签字后,将不利于您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关键是你不能证明合同是补充签署的。1.“公司应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雇佣之日起至补充签订之日止扣除一个月后,您应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书面通知自己:“XX天前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他未能在期限内签字,劳动关系将自动终止。”(交给我并由我签字和接收) 3.如果此人“就此事要求双倍工资”“今后,我不必在签署和接收日期后支付双倍工资。一般来说,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不会拒绝签订合同(因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也不会在补充签订前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因为人们是合理的,他们不支付双倍劳动) “双倍工资”和“补充合同”是雇主的责任。即使补充了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员工仍应获得两倍的工资 :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雇佣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和第7条进一步明确,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为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双薪”和“补充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不按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合同签订与否,都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雇主未能在雇佣之日起一年内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无豁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从雇佣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一年的第一天,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签订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我们可以知道,即使我们当时没有与雇主签订合同,我们也可以补签合同,如果法律规定的条件允许,我们可以得到双份工作。然而,对于那些头脑简单、贪婪的人,他们恶意不签订合同,等待要求双倍工资,雇主也可以终止与他们的劳动关系。以上是绿坝网小编找到的关于补充签订劳动合同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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