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应签订多少份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持有。因此,如果需要提交合同,应签署三份副本。 如果: 李于2010年3月在沂水县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在与公司商定工资和福利后,双方只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当李向公司提议他也应该保留一个时,回答是: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拿在手里是没有用的。李担心自己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今后发生纠纷对自己不利,于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求助,,希望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不具备本法规定的必要劳动合同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雇主和雇员应各持有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并妥善保管。最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交付给员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