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第三人撤销权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1、 第三人撤销权
    

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生效;但是,纯粹受益合同或者根据其年龄、智力、心理健康状况订立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批准。“《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法定代表人在一个月内批准合同。法定代表人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认可合同。合同成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合同。“
    

因此,作为法律行为能力有限的善意第三方不能决定其自己的行为将生效,但可以拒绝其生效,即该行为将不生效;此时,它行使拒绝权,这是一项不完全的决策权,是一项不可撤销的权利。作为法律行为能力有限的善意第三方是不完整的决策行为和不可撤销的行为。    

善意第三人无权处理该情形,可以决定其行为不生效,也不能决定其行为是否生效,因此,无权处分善意第三人是不完全确定的行为。但是,由于善意取得的适用,善意第三人的处分权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日本信托法、中国台湾地区信托法和韩国信托法都承认受益人自始至终都享有撤销权,但关于撤销权是属于物权还是债权的争议不断。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反对该权利应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第三方的撤销权,所以我们应该知道我们是否可以使用它以及如何使用它。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你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请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0 3: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