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
释义 |
《劳动法》第38条规定,如何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雇主。“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有权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者能够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主要负责人或出资人不得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雇主和雇员通过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的结果,也是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解决劳动争议的友好方式。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都可以协议解除。但是,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做出了具体规定。 当然,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谁首先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我们都会关注“公平”这两个词,这种公平是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既然这是一项公平的协议,就没有必要谈论彼此的赔偿问题。但是,该法的立法精神考虑到了强者和弱者的问题,以及单位和工人的问题。法律规定结合了生活中的这一实际问题,并以这种方式为弱者做出了贡献,当雇主首次提出通过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 根据本法精神,根据《劳动合同违约和终止经济补偿办法》,见劳动部根据第481号文件第5条于1994年12月3日发布的《劳动部经济补偿办法》,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将按照一年的标准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在互联网上咨询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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