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青年补偿协议合法吗? |
释义 |
1、 离婚时的青年补偿协议合法吗?所谓的青年损失费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因爱情或婚姻破裂而分手后,男性或女性(通常是女性)有意识地为对方支付更多,希望对方能为他们的青春损失做出一些经济补偿。青年损失费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这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从未出现过。之所以为公众所知,是因为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报纸和杂志经常报道这一事件。严格地说,青春损失费是一种完全的民间语言。它是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和简单的公平正义观念的基础上培育出来的,是为普通人创造的。青年损失费的概念通常符合一般的伦理概念,但它在法律上是一个替代术语,因此经常引起新闻媒体的注意 主流观点是,青年损失费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来理解《婚姻法》第46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罪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样,青年损失费就有了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法》第46条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只适用于离婚时夫妻的过错赔偿,这一规定不适用于离婚男女同居。邢汉律师认为,非婚同居是非法的,是对合法婚姻制度的侵犯,并且被法律和道德排除在外。因此,双方承诺终止这种同居关系的青年补偿,无论是哪一方做出的,在本质上都是不合法的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离婚赔偿的确定,法律规定,如果有离婚过错,只有一方可以要求赔偿,青年赔偿协议的相关确定也属于这种情况。如果另一方没有离婚过错,它不能要求赔偿,但可以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处理 冷暴力离婚赔偿 夫妻双方如何商定离婚赔偿 如果一方没有钱支付离婚赔偿怎么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