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有几种方式 |
释义 |
根据双方协商是否同意终止,可分为协议终止和单方面终止,其中单方终止可分为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和劳动者单方终止 I.协议终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 II。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在不与对方协商的情况下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单方面终止 (1)无条件单方面终止 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I)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有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内,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终止(1)无条件单方终止(过失解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劳动合同无效;(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条件单方终止(非过失解雇)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减少裁员计划: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二)生产经营困难严重; (三)因企业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变化,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减人员;(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雇主有条件终止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 如果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附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 (I)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进行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IV)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女性员工; (V)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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