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离婚中的过错方? |
释义 |
1、 如何界定离婚过错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如果一方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的法律规定是: (1)重婚。重婚不仅违反了婚姻法,而且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同居,持续稳定,(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家庭成员,对其身心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其次,离婚过错方的赔偿标准 所谓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一方在重婚或同居期间将财产给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第三方,造成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赠与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物质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利益等多种因素来确定,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和被起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和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很低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过错行为,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来确定,特别是如果造成了严重伤害,如暴力婚姻,造成一方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的,可以提供证据,要求对方赔偿。具体情况由法院决定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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