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贸易条约和最惠国条款 |
释义 |
(1) 最惠国待遇 1.意思是:一缔约国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所有特权、优惠和豁免也给予另一缔约国。最惠国待遇的基本要求是使一缔约方享受的待遇不低于另一缔约方的任何第三国所享受的待遇 3.最惠国待遇的类型: ① 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欧洲待遇条款) ② 有条件最惠国待遇(美国待遇条款)现在国际条约和协定一般采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即欧洲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的范围通常列在表中。国民待遇条款含义:一缔约国保证另一缔约国的公民、企业和船舶享有与其公民相同的待遇,在其领土内的企业和船舶 2.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的经济权利 3.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情况: 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土地购买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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