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何规定第四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 第三十八条企业不能执行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1)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工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治疗的 (2)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和公共设施故障,(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和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和报酬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应不低于其工资的200% (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假制度,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以上是吕芭·晓边主编的《中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规定的全部内容。我相信你看完后会明白的。如果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欢迎您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您也可以拨打鲁巴热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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