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第六条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对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对策: 1.在招聘过程中,明确告知一旦录用,应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视为不被录用 2.劳动关系建立后,如果有职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最好在一个月内处理好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前款规定的必要事项外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标准和劳动条件,导致争议,雇主和雇员可以就其他事项达成协议,如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雇主和雇员可以重新协商;如果协商失败,应适用集体协议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仅在条款数量上限制了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对于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的具体约定,用人单位应在招聘时明确告知用人单位,一旦录用,应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或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视为不录用。如果确实有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最好在一个月内处理。如果您想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luba.com的免费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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