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有多少种转移财产的方式? |
释义 |
1.直接隐瞒 以一方名义的银行存款、房地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和债券,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方经常隐瞒、拒绝申报或告知其财产状况,导致另一方无法分割夫妻应有的共同财产。2.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让各种资产,包括: (1)转让保证金:例如,以一次或多次的形式,在一定时间内,以自己名义提取或转移银行存款或股票账户资金到他人名下,金额不同,导致离婚时没有以自己名义的银行存款 (2)虚假所有权转移:没有实际交易或赠与关系,并与他人串通,包括将房地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通常是亲戚或朋友)。另一人是名义上的所有者,但实际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他自己身上,因此,配偶一方不能分割财产(3)出售资产:通过中介或其他人将自己名下的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以获取现金,避免配偶分割资产(4)私人馈赠他人:包括馈赠婚外恋者或其他有亲密关系的第三方,借名 如果你以避免债务或购买限制的名义与配偶谈判,借用他人的姓名购买房地产,或匿名委托持有股份或投资股份,如果发生离婚纠纷,你将与持有人串通否认借用姓名的事实,而配偶没有证据证明借用姓名的事实,最后,不可分为应有财产 4.伪造债务 在中国,由于缺乏社会诚信和法律惩罚力度,通过串通伪造债务或让配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来减少共同财产在实践中非常普遍,为了占有和分割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已经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所以这里不再赘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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