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的过程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申请工伤鉴定的员工在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后被认定为工伤,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鉴定其工伤相关事宜 1)如果员工因工负伤,经治疗后伤残,且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评估 <2)劳动能力评估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评估。劳动障碍分为10个级别,最重的级别为1级,最轻的级别为10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级别:完全不能照顾自己,大多数不能照顾自己,一些不能照顾自己,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分区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医疗决定书及相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天。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应当及时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审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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