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人 |
释义 |
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人人 劳动争议当事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自助 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推荐的委托他人代理的公民,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必须提交人民法院 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委托人特别授权,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作出和解,代表其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居住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发出或者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后,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或者由当地爱国华侨组织 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要求: 首先,诉讼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对于他们所代表的诉讼,他们不享有与他们有争议的劳动关系有关的劳动权利,只享有诉讼代理权。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诉讼,也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委托人应当承担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的法律后果 其次,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他们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表双方当事人,主要是因为双方的利益是对立的。代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被代理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即在劳动争议中有诉讼权利能力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为诉讼提供保障权利的条件,也为诉讼中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提供诉讼帮助,,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 (1)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法律代理的发生不是基于当事人本身的意愿。但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者和社会的利益,法律规定某些人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组织的一方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经理等),以及无诉讼能力员工的一方监护人。他们不仅被赋予代理权,而且被要求承担代理义务,这既是法定代表人对被告人的义务,也是法定代表人对社会的义务。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劳动争议诉讼活动中主动代表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国家法律 作为法人的主要负责人,代表其开展劳动争议诉讼活动不仅是其法定权利,也是其对法人的义务。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作为员工个人监护人的法人承担 ,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权或监护权的代理权。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指定法定代表人。当事人没有监护人的,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在诉讼期间担任诉讼代理人 在社会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不仅有法定代表人,而且有两名以上的法定代表人。然而,当他们被要求在诉讼中代表当事人时,他们相互推卸责任,有时甚至拖延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其中一人代理。然而,这一任命不同于代理人的任命。人民法院不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代理人,只在法定代理人中指定代理人。因此,被任命人仍然是法定代理人 ,因为法定代表人在诉讼中不同于其他代理人,他与委托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他有权依法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围应当依法确定。(2)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诉讼行为的人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意思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代理机构的事务和权限就可以根据其意愿自行决定。但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必须向被起诉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代表诉讼代理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作出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主要是因为诉讼代理人只是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代理人和承担人,它不是实质性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和持有者。当事人提交的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如果授权委托书仅为“完全代理人”,没有具体内容,则诉讼代理人一般无权处分其他实质性权利 委托代理人的范围相对较广。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员以及人民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它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条件,但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此外,一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两人担任代理人,但不得超过两人。一方有两人的,每一方委托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这主要是基于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方便诉讼、限制委托代理人数量的原则 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人的指定。但是,为了满足保护诉讼中非诉讼行为人的特殊需要,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对方当事人能够提起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定代理人不得被排除在诉讼代理人之外 在正常情况下,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是当事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应当代理。但是,没有法定代表人代理的,或者虽有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不能行使代理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代理人。这种代理权既不是基于亲属或监护权,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它是被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专门指定的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人 希望上诉解决方案能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在本网站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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