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下列情形: 1.重婚必须满足过错方和第三人达到婚姻状态,即:,有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不以夫妻名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必须是对家庭成员的长期虐待和遗弃,如不给予治疗、食物、照顾等。因此,正如我们常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行为都不是过错行为。离婚财产分割期间,受害方是否会得到照顾,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婚姻法不忠财产分割 一般来说,不忠导致感情破裂,并不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上还是一人半。如果长期不忠和通奸,可以适当少分 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换言之,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罪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只是欺骗,但不存在上述四种法律情形。他们虽然精神上受了很大的伤害,但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时,还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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