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比例最新法律规定 |
释义 |
1、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的最新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低于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的5%提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提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提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提存,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剩余工程量和相应比例缴存工资保证金。(三)有承包人但无承包材料的工程,已缴存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8%缴存工资保证金押金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用企业的工资押金支付,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超过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金额的,应当在10日内补足使用金额的200%,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用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施工企业应在使用之日起10日内按使用金额的200%缴存工资保证金,可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比例根据合同价格不同,比例主要为2%、3%、4%和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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