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缺席审判中的财产分割 |
释义 |
1、 缺席离婚审判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原则上,子女的抚养权以及缺席审判中涉及的财产的处理,应当根据被告人的辩护意见来确定。被告人当庭提出答辩意见的,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答辩意见确定,属于被告人自认;没有答复的,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由于被告人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很难确定由谁抚养子女,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根据子女的现状,可以决定子女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夫妻财产由原告保管,被告有异议的,可以再提出诉讼请求。这样,判决既不影响被告事后的起诉权,又能保持子女赡养和婚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