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发差额;如果员工逾期不付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赔偿;?? p>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p>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p> (四)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应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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