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发明创造适用哪条法律? |
释义 |
1、 职务发明创造适用哪种法律:(一)在自己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交办的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所作的发明创造;(三)辞职、退休、转岗后一年内所作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本单位未向社会公开的原材料或者技术资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执行自己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创造的发明,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非职务发明创造有两个条件:一是是否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指定的任务;二是未利用本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三是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的有关规定,(一)发明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二)在执行与本单位分配的工作无关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备品备件、原材料或未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上述以外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 综上所述,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规定了如何认定发明范围,对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也有明确规定。对于物质条件,即规定了单位的资金和设备,还有一些材料或者技术资料没有向社会公开,谁是职务发明创造的侵权责任人,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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