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范有规定离婚法院受理几个人吗? |
释义 |
1、 法律规范是否有规定离婚法院受理少数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需要多少人提起离婚诉讼没有规定,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需要出庭的人是原告、被告、代理人、证人等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1.开庭前的准备。在这一程序中,法院书记员检查离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是否出庭,以及他们与各自律师的身份。审判期间,审判员应当宣布法庭纪律,介绍审判员、书记员的姓名,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询问原告和被告是否申请法官和书记员回避案件的审理。所谓法庭调查,是指法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从这个阶段开始,你的离婚案进入了实质性审理。你在法庭上说的话,书记员会记录在庭审笔录中,作为法官日后撰写判决书的参考。因此,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辞,不能前后矛盾,甚至与自己的证据不一致。在这一阶段,原告首先宣读离婚起诉书,澄清诉讼请求,然后被告发表答辩意见。在双方发言后,法官将询问双方他认为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 3.在法官对案件有了大致的了解和双方的意见后,双方需要出示自己的证据。也就是说,双方都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他们在上一个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这样法官才能相信你所说的是真的。这一阶段与法院侦查阶段相互呼应、相互印证,是法官判决的主要来源,可以说是法院审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因此,你必须在开庭前努力准备充分有效的离婚证据。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原、被告在前次庭审调查和质证阶段所陈述的言论和证据进行全面阐述,使其诉讼观点更加清晰。同时,如果你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也可以在现阶段当庭抨击对方的疏漏或错误,从而反驳对方的观点,为最终胜诉创造条件 离婚方的财产转移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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