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与股东借款的认定有何区别? |
释义 |
1、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与股东借款的认定有何区别,股东抽逃出资是指公司成立后,股东以各种形式将其对公司的出资转让给自己。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确认股东抽逃出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增加利润分配的;(二)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的;(三)通过关联交易转出出资的;(四)其他抽逃出资的行为无法定程序的股东借款是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股东是债务人,公司是债权人,区分股东借款与资本退出的关键在于债权债务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合理的关系。具体而言,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财产数额。股东取得公司大部分财产的,提取出资的概率较大;公司财产比例不高的,借款的概率较大 综上所述,股东抽逃出资和股东借款是两种不同的行为。一种是用非法手段把钱据为己有,另一种是用合法手段为自己集资。因此,在认定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股东退资罪的认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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