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未成年工应当享受什么样的特殊劳动保护 |
释义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应当享受什么样的特殊劳动保护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地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海拔、低温、,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怀孕期间禁止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和哺乳期内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劳动时间或者上夜班 通过以上介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条例》第九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工种,为她们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如果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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