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职工经济补偿标准,解决了职工经济补偿的来源问题,与经济补偿标准有关。根据改革主体的不同性质,其职工的身份也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也不同:(1)国有企业职工经济补偿的一般标准;没有标准的,按照劳动部发〔1994〕481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虽然各地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有所不同,主要规定参照劳动部〔1994〕481号文的有关规定,劳动部〔1994〕481号文规定的具体标准是: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企业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可以按照不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计算发放。经营者还应当按照上述办法办理(二)破产企业职工经济补偿标准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可以申请破产。但是,在破产法中,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不属于破产企业的法定清算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部分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合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一些城市,试点城市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处理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提取,优先清偿。原则上,安置费用标准按破产企业所在地试点城市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3)中央和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职工经济补偿标准地方政府尚未出台《事业单位职工经济补偿条例》,职工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职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家经贸企业改革[2002]859号文件和国有资产分配[2003]21号文件,经济补偿金支付给职工,具体标准相同,考虑到事业单位职工多为公务人员,部分为公务员,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尚未开立养老保险账户。一旦体制改革,这些员工的养老金也是个问题。因此,这些人完全参照国企职工经济补偿标准,是不公平的。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外的其他形式的补助,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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