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中使用童工的问题 |
释义 |
1、 对童工的惩罚是什么一般来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年满18周岁。但是,根据我国法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视为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核对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因使用童工受到处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中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和禁止童工的规定,用人单位擅自使用童工是违法的,应当承担下列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5000元的罚款;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从重处罚,或者按照每个孩子每月使用5000元的罚款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移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二)用人单位自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未将童工交给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1万元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关单位应当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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