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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合并和股权收购有什么区别
释义

公司合并和股权收购有什么区别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有着显著的区别:1、不同主体的公司合并是一种公司间行为,主体是参与合并的公司。公司合并,应当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决定,并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协议收购时,收购人应当与目标公司股东签订协议;在要约收购中,收购人应当向全体股东提出收购要约。不管怎样,股票的卖方都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与此相关的是股权收购决策的分散性和交易的难易性。合并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丧失法人资格,合并为存续公司。在新的合并中,各方解散,丧失法人资格,**公司取代被合并公司
    

收购的效果使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而目标公司本身保持不变。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作为收购方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在整个收购中,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的唯一股东,目标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公司存在。在整个收购中,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的唯一股东,目标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存在
    在这方面,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合并中解散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和**公司承担。收购公司时,目标公司本身没有发生变化,也没有丧失法人资格,其权利和义务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这是双方平等协商和资源合作的结果。被合并的公司和被合并的公司是“友好”关系。由于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合并双方表面上也处于“友好”关系状态。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关系是不同的。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回应并积极配合收购时,收购就变成了“友好”收购。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拒绝或阻碍收购时,收购是敌意的
    在公司合并中,被合并公司被完全合并为存续公司或**公司。后者取得被合并公司的全部财产、权利和义务,被合并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和**公司的一部分完全受其控制。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可以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然后对目标公司进行完全控制,或者只收购目标公司50%以上的股权,从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实现控制下的“合资经营”,是一种合法的合并,公司合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提出的合并方案;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特别决议;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实施债权人保护程序;并购登记等
    

股权收购不需要履行上述程序,不需要取得目标公司管理层和权限的同意,不需要债权人保护程序。上市公司股权收购主要遵循《证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收购人应当依法与被收购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告后履行收购协议。采用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应当在持有所收购的股份时作出报告和公告。继续收购30%以上股份的,应当发出要约收购,并在要约收购期限内(30日至60日)完成收购。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属于股东转让出资和股权的行为。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份、出资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股东大会过半数通过;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收购非上市公司还需要收购人与目标公司股东签订并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以上是站长为您组织的相关内容。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欢迎咨询站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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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