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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1、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条件是什么
    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合并不仅使公司合并前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但也涉及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
    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原有的主体资格可能会完全消失,产生新的主体,或者一方主体资格被保留,另一方主体丧失独立法人资格
    这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不仅需要协商、自愿、协议等条件,而且有其特殊性:(1)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甚至有些国家要求公证,而且有比一般订立合同更严格的授权,即:,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表决程序表决(2)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财产转让,而是复杂债权债务的混合转让或重新组合;(3)突破了传统民法的相对性原则,公司合并合同权利义务的实现,影响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一些国家的《公司法》明确规定,这种合同不适用《民法典》中的合同规则(2)外商投资企业分立的公司分立条件,合营各方的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并提供合作条件,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分立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立的企业应当办理设立登记。企业解散、分立的,应当解散原企业,注销登记,新设两个以上的企业,每一个企业分立后的注册资本之和为分立前的注册资本,公司离职程序的流程。公司分立,是指公司不经清算,通过分立协议分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的分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根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公司分立的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步骤:
    

1.公司分立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订立分立协议。法律对协议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当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以派生分立形式公告,原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立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公司以新方式分立的,原公司解散时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分立后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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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