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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骨折出院多久能做司法鉴定
释义
    一、骨折出院多久能做司法鉴定
    骨折出院能做司法鉴定的时间是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可以立即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公安机关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比较复杂,无法即时鉴定的,可以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进行鉴定,然后定机构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定机构应当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并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二、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
    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如下: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情形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委托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要暂停参与该鉴定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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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8: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