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如何规定股权转让 |
释义 |
(1) 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内部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外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在强制执行时,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程序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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