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国有股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转让国有股权的主要目的应当是调整投资结构;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转让国有股权的有关规定。国有股控股单位应当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益的投资方向、转让金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等具体安排,国有股权转让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国有股权对外转让(含配股股权转让)须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转让大量国有股,涉及绝对和相对控制权变动的,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和有关部门批准,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控股的股东单位,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益的数额、转让收益的使用计划和实施结果。目的是改善现有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转变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同时,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把国有资本投向真正能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点领域和生命线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等价补偿,在股权转让中有两个重要原则: 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 二是国有股权转让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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