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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供暖室温不达标如何维权
释义

案例:
    

李先生说,自2009年入住以来,他家冬季取暖季节的室温经常达不到标准。但他没有向供热公司反映情况,也没有拨打供热监管部门的监管电话,而是以拒交供热费的方式提出抗议。拖欠三年后,他被热力公司起诉。庭审后,法院认为,李先生只是辩称家中暖气不热,但从未测量过室内温度,因此无法提交证据证明室内温度不合格。法院判决李先生按照供热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供热公司支付供热费意见分析:在供热合同纠纷中,由于供热业主缺乏证据,供热业主中标率低。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业主因为室内温度不达标而不交取暖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供热业主需证明供热单位提供的供热服务不符合相关标准。因此,这就要求业主在供暖季节学会保留证据。因此,建议在供暖期间,如果业主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应立即拨打供暖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电话。供热单位或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室温进行测量并出具测量记录,是有力的证据。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考虑由业主共同委托公证或中立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测温,以获取更有力的证据
    

相关法律知识:
    

供热合同是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合同,它规定了双方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com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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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6: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