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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隐名股东能转让他们的股份吗
释义

是的
    

隐名股东是指为逃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公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隐名股东为实际投资者,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名义股东以其名义处分其股权的,可视为未经授权处分。也就是说,隐名股东(实际投资者)是有权处分股权的真实人,如果隐名投资者转让股权,则有权转让股权,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方法和依据如上所述;不具有股东资格的,转让合同无效;具有股东身份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受让人继续匿名的,需要与明显的股东建立新的合同关系;如果受让人需要指名,隐名股东需要成为指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
    

如果明显股东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投资者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之间做出选择。张志生律师认为,这里的重点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只要第三方没有恶意转让股权,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发生冲突时,实际投资者的损失应由显名股东承担,如谁应享有分配给公司的利润,谁应行使股东的权利,则应根据双方的真实意图来确定。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在隐名出资问题上有一定的约定或约定,因此,该约定或约定与债权债务合同、信托合同、信托合同等普通民事合同没有本质区别,等,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协议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协议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举证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从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这对于隐名股东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知识。我希望你能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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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