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当董事人数少于本法规定人数时,也可以召开 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一时资本金(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小编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的回答。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监事提议,董事人数少于本法规定人数的,也可以召开。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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