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 设立分支机构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及委托期限应注明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提交自有产权证书复印件;出租房屋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副本和出租人房产证副本;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人为旅馆、饭店的,应当提交旅馆、饭店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登记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准则。 公司登记申请分支机构设立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未注明的,可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站下载,也可向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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