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能否与未毕业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在校学生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未毕业的学生,只要《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文艺、体育、特种工艺等单位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正确理解《意见》第十二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十二条设立考虑零星工作时间,不禁止不签订合同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在业余时间工作学习,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实习期间不得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就是拿不到毕业证,这就是毕业证的问题。法律对就业没有限制,实习期间也不需要上课,因此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在实习期之前,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也不违反《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因为这一规定是“不能签”,而不是“不应该签”,所以这种情况签订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当然,如果你收到了《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你就更有资格就业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手段,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表示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发生争议的,应当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