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理公司成立条件 |
释义 |
设立商业性**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要投资者应当是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均为实收货币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境内公司的注册资本由投资者一次性缴足,外国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期限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保理是担保代理人的全称,也称为托收担保。卖方根据与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将其当前或未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保理提供融资、买方信用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信用风险担保,信用风险担保等是一种集收帐等一系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在商业贸易中,卖方委托第三方(保理代理人)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货款结算时的流动性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其中国内保理是在国际保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际保理又称国际支付保理或保险代理。保理公司通过购买债权提供信用保险或坏账担保、应收账款收款或管理以及至少两种贸易融资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其核心内容是通过购买债权提供出口融资。与国际保理不同,国内保理代理人、保理申请人和商业合同买方均为国内机构 关于您提出的“设立**公司的条件”问题,成立**公司的条件是:(1)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均为实收货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境内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由投资者一次性足额缴纳,并至少有两名具有财务管理经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您可以在法律咨询网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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