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省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
释义 |
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知识产权的定义。海南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通常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创作者的专有权或专有权。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智力产品。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或无形精神财富。它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受到房屋、汽车和其他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有形财产的保护。一些主要专利的价值,驰名商标或作品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3)知识产权具有时效性(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点 排他性意味着垄断或垄断;未经债权人同意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以外的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权利。这表明,债权人的专有权或垄断权受到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改变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它既不是个人的,也不是人格的,也不是外界的物质的或无形的东西,知识产权既不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项完整的权利,只有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才具有经济性和非经济性,因此不能说知识产权是两种权利的结合。例如,说版权是个人权利(或精神权利或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结合是错误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复杂(多重权力)的权利,具有经济性和非经济性 首先,从权利发生的角度来看,法律规定了各种正负条件以及公示方式。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需要申请、审查和批准。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各种条件(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虽然对著作权的申请、审查和登记没有限制,但第三条和第五条也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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