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我国《公司法》,临时股东会是在什么情况下召开的 |
释义 |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少于《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以弥补董事的空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