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如何规定民营企业的股份 |
释义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私营企业有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形式。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自然人出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的实体,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全体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分享利润、分担风险的营利性商业组织,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在我国,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 第八十三条发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足额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发起人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每一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所持股份无表决权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的,转让重大资产或者提供对外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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