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能否担任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国有企业职工可以担任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投资者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监管的企业和由其逐级投资组建的企业 国有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上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的企业。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的企业性质。因此,所谓国有企业性质的实质是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形式之一。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国家所有制的形式体现出来。国家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全社会的经济联盟使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共有人的地位。因此,此时的我国国有企业是国家投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从本质上讲,它是把劳动作为生活资料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经济联盟。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我国全体人民中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人,地位平等;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了不同生产职能的专业承担者。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传媒工作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之间经济关系的纽带。通过这种经济组织的结合,实现了广大劳动者的双重身份。因此,我国国有企业的本质是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正是通过工人和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结合,通过小编的安排,实现了全民所有的生产关系;国有企业职工可以是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是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上是网吧法律汇编,为您梳理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相信你已经从上面找到了答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情况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