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秘密的司法救济和保护有哪些形式 |
释义 |
商业秘密的司法救济有哪些形式,商业秘密的保护有哪些形式? 法律对被侵犯的商业秘密给予司法救济时,一般援引合同法、侵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规定追究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1)侵犯商业秘密视为违约,因保密义务致使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的,依照合同法追究违约责任。(2)侵犯商业秘密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泄露或者使用的,权利人可以依照侵权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民事救济方式是申请法院发布禁止令,可以分为临时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临时禁令通常在诉讼中发布,而长期禁令通常在案件结束时发布。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3)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般属于刑事责任。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法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同时或分别予以保护: (1)劳动法保护采用“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方式实现,因为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由于企业要求少花钱、长时间有效,只能保护其所做的商业秘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以保护其权利。(2) 其他行政法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行政机关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争端的解决。有关行政机关是指公安局、工商局。(3) 民法保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违约行为的依据是合同法,侵权行为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节的规定。新的雇主和雇员可能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支付违约金、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看完本文的内容,很明显这也是目前一门重要的法律知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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