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 |
释义 |
1、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身利益对他人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在这里,侵害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公司和董事或者其他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间接诉讼)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诉讼主体,而在于诉讼的原因和目的。诉讼主体是股东。诉讼的依据是股东作为股份所有人的身份,即投资者的身份。它不同于投资者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如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索赔诉讼。诉讼主体可以是公司股东,也可以是股东,但不具有股东身份。诉讼的目的是保护股东自身的利益。诉讼结果属于原告股东。 4。诉讼被告是指公司或者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诉讼被告是指公司或者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对股东直接诉讼有何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依照股东会或者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办理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 公司法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小编带给您的相关信息律师网. 《公司法》不仅为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为公司股东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规定既是一种约束,也是对公司股东的一种法律保护。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您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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