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减持公告条件 |
释义 |
股东减持公告的条件是什么? 1。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持有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股权变动报告书,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抄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应当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上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权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其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减5%,应当依法报告公告依照前款规定。报告期内及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以上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减持的公告条件的规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涉及到权利的变更,所以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如果股东减持还有其他问题,我们应该关注,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部门。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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