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合同期推迟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合同工期顺延: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工期起点,相应顺延工期。
2。虽然他们进入现场,但并不具备启动条件。如不能满足开工的客观条件或法定条件,如施工现场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开工要求,相关法定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及时发出指示、确认或者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 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测量报告和其他书面资料有错误或遗漏的。 8。发包人增加合同外工程的,工程工期在原合同中另行计算延长。 9。停水、停电、停气超过8小时,非发包人原因(本条在2013年版施工合同中已删除,故无需顺延工期)。一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停水、停电、停气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10。因发包人供应材料延误,工期延误。 11。不可抗拒的力量,如台风、政府命令(如高考、召开重要会议)停工等。发包人因承包人以外的原因要求停工。 13。监理人因承包人以外的原因责令停工。 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重新进行开挖验收,验收合格。 1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竣工质量发生纠纷,承包人为避免损失扩大而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工程竣工质量合格。 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和相邻关系问题,相关第三方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 18。因非正常恶劣天气而非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19。在不利的物质条件下而非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工期延误。 20。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其他工期延误。 在这种情况下,理论上,工期可以推迟。当然,工程工期在实践中能否顺延,工程工期延长后能否在法律上得到支持,能否用于索赔,仍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工期延误与索赔是一对相互关联的概念)。因为一方面要处理好具体问题;另一方面工期的延长也涉及到一系列问题,如延长程序、证据固定、索赔权等。 现实中,如果出现上述20种情况之一,你可以要求推迟之前约定的工期 至于什么时候延期,你需要分析具体问题,至少要确定一个更合理的延期期限。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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